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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否認土地財政說 稱09土地收入八成用于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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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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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北京80%的土地出讓金都用于廉租房建設基礎、基礎設施建設等民生領域。日前喜愛,市財政局新聞發(fā)言人孟景偉表示重要作用,土地出讓金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品質,并不在統(tǒng)計口徑的“財政收入”范疇之內表現。
隨著土地市場交易活躍各有優勢、土地出讓金的節(jié)節(jié)攀升深入闡釋,有說法稱規劃,北京土地出讓金占到財政收入近一半建設。地方政府助推地價上升,實則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發展。
針對去年北京土地出讓金達900多億元的說法,市財政局稱并不屬實,去年北京市土地出讓金實際為494.17億元進一步。900多億元只是合同出讓價款的簡單累加宣講手段,由于開發(fā)商分期付款,拿到地后無力付款等原因發行速度,致使實際土地出讓金和合同出讓價款有很大出入極致用戶體驗。
孟景偉說,北京市的財政收入不依靠土地出讓金積極拓展新的領域。通常所說的財政收入充分發揮,指的是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主要由稅收收入組成,比如個稅解決方案、企業(yè)所得稅等更優質。
而土地出讓金收入是納入基金預算管理的,與政府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是相對獨立的初步建立。政府性基金收入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收入一旦取得項目,必須專款專用重要方式,不能用于非指定用途綜合運用,“由于統(tǒng)計口徑不同,所以兩者并不具備可比性”增產。
孟景偉說脫穎而出,北京市土地收入納入基金預算有著嚴格的管理程序。每年土地出讓金收支預算和執(zhí)行情況的方法,需在市人代會上向人大代表進行全面報告實踐者,經(jīng)市人代會正式審批通過后才能組織執(zhí)行。近年來廣泛關註,北京的財政收入保持著高速增長豐富,這主要是建立在產(chǎn)業(yè)結構不斷優(yōu)化,經(jīng)濟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以及發(fā)展環(huán)境不斷改善的基礎上方式之一,不依賴土地收入我有所應。
民生支出
26.5億
農(nóng)業(yè)土地開發(fā)等
38.5億
廉租住房建設
319.46億
城鄉(xiāng)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2.51億
國有企業(yè)改革安置費等
土地出讓收入要真正用于民生
北京房地產(chǎn)市場的“地王”風波還在繼續(xù)。繼3月18日國資委關于76家央企退出房地產(chǎn)市場的表態(tài)之后首要任務,昨天上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和北京市財政局也就土地財政等問題給予積極回應新型儲能。
對北京前三個月土地收入的暴增深入實施,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曾贊榮表示,北京一季度已供應住宅用地670公頃不同需求,其中政策房用地400公頃業務指導。這意味著,北京一季度土地收入快要超過去年全年的一半發展空間,但絕大部分的土地供應給了政策性住房創造性;而且,他特別指出就此掀開,2010年政策性住房用地1250公頃能力,規(guī)劃建筑面積達1600萬平方米,同比去年增加60%以上總之¢L足發展!耙患径�400公頃的政策房用地平均樓面地價不到3500元/平方米,和出讓商品房用地相比足了準備,政府讓利達300億元規模設備≈巫饔�!�
的確,北京市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地和建設力度至關重要,讓普通民眾圓居住之夢著力提升,可謂善政。盡管“政府讓利300億”的說法似顯不妥建設項目,畢竟保障房屬于政府應盡之責良好,今天大舉建設,是彌補欠賬增強,而非讓利于民大幅拓展。但總體來說,在保障房建設上大部分,北京在全國應屬前列重要工具。
從政策性住房的建設進度看,在上半年爭取完成全年的政策性住房土地供應更加堅強,實現(xiàn)年內全部開工提供有力支撐。而且,北京市今年確定要開工建設13.4萬套政策房配套設備,竣工4.6萬套發展成就,并使政策性住房建設用地占住宅用地50%以上,新開工建設政策性住房套數(shù)占全市新開工住宅套數(shù)的50%以上建議,在全部解決2009年12月31日前7.4萬戶正在輪候家庭的住房問題的基礎上優勢,建設6萬套定向安置房。
這樣看來,這個規(guī)劃有數(shù)字品率,有目標,有進度推進高水平,公眾到年底時開展面對面,可以據(jù)此盤點這一民生承諾。就此而言不斷發展,北京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上的種種舉措便利性,都屬可褒獎的民生之舉。如果各大城市都能在保障房建設上如此用力非常重要,民眾對高房價的情緒就可以大大舒緩實事求是。
另外,就土地財政問題貢獻,北京市財政局新聞發(fā)言人孟景偉給出了幾個意味深長的數(shù)字:一廣泛應用,2009年北京市財政收入完成2026.8億元不包含土地收入。這顯然是在回應對北京“土地財政”的質疑;二情況,2009年北京市土地出讓金實際為494.17億元,而不是900多億元,因為900多億是合同價款等多個領域,不是實際到位的錢互動講。這個說法,違背了會計記賬的基本原則:收入是按權責發(fā)生而非收付實現(xiàn)確認的至關重要。三主動性,北京市土地收入完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改進措施,除了20%用于彌補土地開發(fā)整理成本範圍,80%用于民生支出。
但看看他所說的4塊民生項目:一是用于農(nóng)業(yè)土地開發(fā)等方面26.5億元發展的關鍵,占收入的5.4%;二是用于廉租住房建設方面38.5億元,占收入的7.8%有所應;三是用于城鄉(xiāng)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方面319.46億元道路,占收入的64.6%;四是用于國有企業(yè)改革安置費等方面2.51億元今年,占收入的0.5%空間廣闊。
這個“民生”的概念似乎大了點。將社會經(jīng)濟的所有問題都看作民生問題真諦所在,的確沒錯研學體驗,但泛化民生概念,有悖時下中央對民生內涵和外延的界定。北京市的土地出讓金系統,只有7.8%用于廉租房建設,而絕大部分———64.6%用于“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規模,農(nóng)業(yè)土地開發(fā)似更應理解為政府為下一步征地而支付的前期成本。
土地出讓金80%用于民生作用,這無疑是對的。但更應不折不扣地用于民生,而不是將民生泛化銘記囑托。如果把北京市保障房建設和土地收入聯(lián)系起來事關全面,令人擔心的是,盡管北京市的保障房建設規(guī)劃很美製造業,但如果沒有資金保證的話發展目標奮鬥,會不會成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要避免這一后果,就需痛下決心規劃,拿出更多土地收入用于建設保障房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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